台灣大學98學年第一/二學期

課程名稱:博士班化學教學法與實習一、二

Teaching Practice in Chemistry I/II(Ph.D.)(0/0學分)

課程編號:223 D0210/223 D0220

授課對象:化學所博士班(博二生必修)

授課老師:各課程授課教師或實驗負責教授

上課時間:依分派時段

一、課程簡介

1. 課程名稱:博士班化學教學法與實習(一)、(二);Teaching Practice in Chemistry

I/II(Ph.D.)

2. 學分:0學分。

3. 化學系博士班學生必修課程。

4. 修習年級:博士班二年級上下學期(共2學期)。

5. 課程內容:協助本系化學相關課程之課務或實驗。(本系會議決議安排順序:(1)

尖教學助理優先。 (2)本系必修科目(含高中生預修普化),主要協助習題講解、改

作業、網頁維護及教師交辦事項等。)

二、相關規定

1. 自九十三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生必修。

2. 如有特殊理由必須延後修習,應於升博二時提出申請,交學務小組審查同意。

3. 碩士班「化學教學法與實習(0學分)」不得抵免博士班之「化學教學法與實習(0

)」。

4. 博一、博二擔任專任助教或符合其他特殊情形可免作者,應於升博二時提出申請,交學務小組審查。(仍須修習選課)

5. 博士班助理助教須主動與所分派課務之授課教師聯繫,並依教師之指示認真協助課

務或實驗事宜。

6. 每學期課程結束,由各教學組負責教師評定成績,成績不及格者(未達70分),

須於次學年重修。

三、開授教師

1. 課程總召集人:副系主任,蔡蘊明教授

2. 98學年度各教學組召集人:

(1) 普化教學組:蔡蘊明教授、佘瑞琳講師。

(2) 有機教學組:梁文傑教授。  (3) 分析教學組:張哲政教授。

(4) 物化教學組:陸駿逸教授。  (5) 無機教學組:彭旭明教授。

(6) 化學生物學教學組:牟中原教授。

  3. 98學年度化學系大一二三必修課目相關教師。

【注意事項】

1. 博二生可申請擔任本系『邁向頂尖大學-提昇教學品質計畫』(普化/有機/分析/

化)之教學助理,負責課務、課輔或實驗,抵作博士班化學教學法與實習。

2. 未申請上述頂尖教學助理者,由系上依博二生工作分派原則,分派博士生助理助教

必修課程之助理助教工作。(系上會視工作時數與表現核發助學金,原則上每學期
2.5萬元為上限。)

3. 博二生『化學教學法與實習』所安排協助系上之課務或課輔等工作,經學務組修訂

排定。請務必依所排之課程執行,請各位教師安排每週2-3小時之課務負荷,敬請配合。

4. 如有課務負荷需要調整人力時請告知系辦業務同仁,學務組將依實作情形機動調

整。

5. 負責課程類之博士班助理助教:(1)開學前請洽授課教師填寫指定工作欄,並將課綱

寄給系辦吳小姐掛網頁,實驗類則依各組規定執行。(2)至遲於開學前聯絡以確定教師課務要求,第一次上課要為教師準備上課器材。(3)期初時先將時數表送系辦課程同仁登錄一次(需授課教師簽名)。(4)每週填報工作時數表送教師簽名,期中、期末加總本學期總工作時數,送課務教師簽章後送系辦登記,期末影印一份留底,正本送系辦。(5)期末需再次更新系上課程網頁之課綱為最新完整版本。

6. 頂尖教學助理助教部分由各組安排管理(頂尖同仁協助),其它非頂尖教學助理則

由系上課程負責同仁管理。

7.【紀錄表單】博二生『化學教學法與實習名單』工作時數統計表(實作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