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課程規劃流程圖 (八十八學年度以前, 八十八學年度以後)

英文課程規劃流程圖 (八十八學年度以前, 八十八學年度以後)


◎台大化學系大學部必、選修課程(89學年度入學者)  
*表示系定必修  #表系定必選  

請按課程看詳細課程介紹

 

最低畢業學分數

(不含體育及軍訓)

89-學年度入學者

128學分

一、必修

88學分

         大一

42學分

 

國文領域(3/3) 英文領域(3/3)  歷史領域(2/2) 憲法/公民領域(2)

普通物理學甲&實驗(3,1/3,1)*

普通化學甲 (3/3)*  化學實驗一、二(1/1)*

微積分甲(4/4)*

體育一二0    服務一二0

         大二

22學分

 

分析化學一分析化學二(3,3)* 

有機化學一有機化學二(3,3)*

化學實驗三、四(2,2)*

物理化學一(3)* (下學期)

化學數學或相等科目(3)*註

體育三四0

:化學數學、應用數學(物理系或數學系所開者)、工程數學、微分方程式、高等微積分仍為本系五選一之必修科目

         大三

13學分

 

無機化學一無機化學二(3/3)*

物理化學二(3)* (上學期)

化學實驗五、六(2/2)* 

服務三0

         大四

2學分

 

  書報討論 (1/1)*

大三大四

五選三必修

 

 

9學分

本系進階課五科選三科

1.有機化學三(3)# (上學期)

2.分析化學三(3)# (上學期)

3.物理化學三(3)# (下學期)

4.生物化學(3)#   (學期)

5.材料化學(3)# (下學期)

二、選修

28學分

1.本系選修最低學分數

 10學分

備註

※大三開「大三專題討論與實習一、二」(各2小時、1學分)選修課,限大三進研究室之學生選修。

※大四開專題研究一二(各6小時3學分)

2.可修外系選修學分

18學分

三、通識

12學分

 

通識課程請依學校規定及學分要求選修,超修之通識學分不計入最低畢業學分中。

一、共同必修科目18學分(含國文6、英文6、歷史4、本國憲法與公民教育2等領域科目)。

二、服務課(一)(二)(三)應必修,但0學分。

三、體育應必修4學分,但不計入畢業總學分數內。

四、畢業應修最低學分數(128)=共同必修學分(18)+通識教育學分(12)+系訂必修學分(70)+選修學分(28,其中本系所開者至少10學分) 。

五、校訂必修課程:包括共同必修科目、服務課、通識課程及體育課請依學校規定修習(超修之通識學分不計入最低畢業學分中)。

資料整理提供: 李 明 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