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榮譽榜:化學系特優助教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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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學年度 |
蕭智梅(有機)、白怡芬(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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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學年度 |
張英德(普化)、江易原(有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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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學年度 |
黃心儂(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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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學年度 |
林雅凡(普化)、詹益慈(有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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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學年度 |
林祺峰(有機)、馬艾傑(物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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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學年度 |
林育申(普化)、楊雲欽(有機)、 趙景豪(物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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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學年度 |
李健源(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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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學年度 |
黃靖雅(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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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 |
黃靖雅(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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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 |
林欣微(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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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系規章152]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特優助教/教學約用幹事遴選與獎勵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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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3月7日系務會議通過 100年5月31日系務會議修訂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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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
國立臺灣大學化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鼓勵特優助教/教學約用幹事(以下簡稱幹事),肯定其對本系的努力與貢獻,訂定本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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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
凡在本系任教之專任助教/幹事(含行政助教/幹事)均得為候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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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
得獎者,將於系務會議、顏氏論文獎或院長獎頒獎典禮等公開場合,表揚其具體優良事蹟,並頒予獎狀及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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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
「特優助教/幹事」名額以全系助教/幹事人數十分之一為原則,若無優良事蹟者可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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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
遴選過程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由各教學組負責教師、系主任或相關職務之負責教授參考其 (一)前學期末學校所進行之教學意見調查表, (二)公務及教學的出勤狀況, (三)對系務及課務主動負責程度, (四)實驗教學之預做實驗態度、助教/幹事會議參與程度、實驗教學相關資料準備、指導學生態度、改進實驗教學等方面之貢獻,提供具體優良事蹟,向本系學務組推薦為第一階段遴選候選人。 第二階段:由系主任及學務組委員開會討論評選特優助教。 遴選結果由系主任在系務會議中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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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 |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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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依據96.6.26學務會決議:『特優助教』應有特殊事蹟或具有開創性者。(99下起教學約用幹事亦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