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化學系實驗室安全注意事項
日期:九六年九月廿一日
1.大樓啓用至今,學生之安全意識漸見薄弱:
一、學生並沒有避免與液氮與大量化學溶液(³ 2 L)同處電梯內
二、學生手拿 NMR tube 搭乘電梯
三、學生手拿沒有保護器皿之 NMR tube 上下樓梯
為避免意外,老師發現任何人有上述行為者,得要求該名人士提供姓 名,系上將取消其門禁卡及禁止其使用系上所有共同儀器一星期,拒 絕合作者,系主任得永久取消其門禁卡及使用系上所有共同儀器之權 利。
2.實驗室廢液收集桶開口處不能閒置漏斗,廢液桶必須是封閉有加 蓋且底部須有盛液盤,桶身須有註明主要成分之標示(標示可向張忠和領取)。
3.意外事故通報流程:
a. 馬上通知實驗室負責老師、系辦(朱曉茹小姐)、林月美技正
b. 三天內向學校環安衛中心提交報告(可於相關網頁下載表格)
4.下班時間後發生意外事故:
a. 馬上通知實驗室負責老師
b. 通知學校註警隊(33669110)
c. 於翌日完成上述第三點之通報流程
4.實驗室廢液收集桶開口處不能閒置漏斗,廢液桶必須是封閉有加
蓋且底部須有盛液盤,桶身須有註明主要
成分之標示(標示可向張忠和領取)。
5.實驗室廢液及清洗用之有機溶液不得直接傾倒於水槽。
實驗室注意事項
1. 實驗室內不得抽煙、飲食,或存放食物、飲料。
2. 節約水電使用。
3. 在實驗室以外之公眾地方運送小量化學品時,必須把藥品置於防 漏之塑膠手提籃內。
4. 在實驗室工作時必須穿著實驗衣或有適當之衣著作保護,不得穿 著短褲、涼鞋或拖鞋操作實驗。
5. 在實驗室以外之公眾地方不得穿著實驗衣,或配戴任何保護手 套。
6. 實驗室大門必須經常保持關閉。
7. 抽氣櫃不得貯存任何化學藥品,所有藥品用後必須放回原處。
8. 抽氣櫃拉門必須經常保持低於雙肩位置,以免影響抽氣流速。
9. 離開實驗室前必須洗手。
10. 必須清楚知道位置最近之洗眼、淋浴、滅火器、化學吸附劑等安 全設備。
11. 實驗室工作檯上必須保持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