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學系 |
國外來的學者
(外籍、本國籍) |
- (檔案01) 收據
- (檔案02) 切結書
- 學者「護照」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帳戶影本:本國籍學者回台超過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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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推中心270室
蘇秀芳小姐
hfsu1970@ntu.edu.tw
請務必備妥所有文件,於演講者訪問日3天前提出申請 (不含例假日)
如未在3天前提出申請,科推中心化學組將會無法補助,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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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確認講者未支領生活費及其他相關補助,並填切結書02
*會議、研討會、工作坊演講者,不在補助範疇
(現金) 2,820元 (已扣稅6%)
或
(匯款) 本國籍、回台超過31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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